學 生 兵 役 緩 徵﹝儘 後 召 集﹞ 作 業 辦 理 程 序
一、辦理對象:第一學期-新生(研究所、四技、二技及轉學生)、舊生(復學生、降轉系生及延修生);第二學期-舊生復學生、役齡生【年滿十八歲之翌年(即十九歲)一月一日起者】
二、以上各生請參照下表繳交學生兵役資料表及相關證明文件
(一)、役男兵役調查表:
(二)、身份證雙面影本(黏貼於兵役調查表之後)
(三)、相關證明文件:
服役狀況 |
應繳證件 |
年滿十九歲(含以上)尚未服役者 |
國民兵證明書(影本) |
已服役退伍者 |
退伍令(影本) |
因病停役者 |
停役令(影本) |
現役軍人 |
軍人補給證(影本) |
免役 |
免役證明書(影本) |
三、辦理時間:
(1)第一學期:大學部新生請將兵役調查表及其它證明文件(黏貼於兵役調查表上),於新生訓練時繳交至學務處生輔組。研究生及轉學生之新生請 註冊日於註冊會場繳交兵役調查表。
(2)第二學期:復學生依教務處規定之註冊時間,將應繳證件交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。
(3)新生開學(註冊)後一個月內,造冊函報各相關兵役單位。
四、役男辦理徵兵處理程序須知
(1)兵籍調查
◎本人或家屬代辦均可。
◎應攜帶國民身分證、戶口名簿、本人印章、最高學歷證件、檢定合格證照。
◎有身心障礙手冊役男,請洽兵役課,可申請到府辦理兵籍調查。
◎役齡前出境就學者,請檢附國外在學證明影本,委託家屬辦理。
◎因案在押役男,請家屬檢具相關證明辦理緩徵,待緩徵原因消滅後,應即向兵役課報到。
◎役男兵籍調查後,地址或電話有變更者,請主動與兵役課聯繫。
(2)體格檢查
體格檢查/緩徵原因消滅後
◎役男緩徵原因消滅時,應於30日內向戶籍地區公所申報之。
◎體位判定─常備役體位、替代役體位、體位未定(須六個月或滿一年再複檢),專科檢查(現場無法判定須安排再複檢)。
◎重大身心障礙役男,符合「身心障礙等級及免役體位判等對照表」規定者,可檢附身心障 礙手冊送交戶籍地區公所轉送徵兵檢查委員會判定體位。
◎有病史役男,請攜醫院相關診斷證明書,於體檢當天出示,以供體檢場醫師參考。
◎役男經徵兵檢查後,對判定體位之結果有疑義或體位發生變化時,可檢附醫療機構診斷證書、身分證、印章至區公所兵役課申請改判體位。
(3)抽籤
抽籤/常備役及替代役體位役男
◎以公平、公正、公開之作業方式決定役男應徵服役之軍種兵科及入營順序。
◎常備兵軍種兵科及入營順序抽籤:尚未履行兵役義務男子,經徵兵檢查判定為常備役體位,依法應受國軍常備兵現役徵集者,均應參加常備兵抽籤。
◎替代役入營順序抽籤:70年次(含)以後經徵兵檢查為替代役體位者。
(4)徵集入營
徵集入營/每個月辦理(實際徵集入營日期以內政部役政署徵集計畫為準)
◎依軍種、籤號順序徵集入營。
◎具有大專籤號之大專程度役男入營前須先繳驗畢業證書。
◎役男因故無法入營時,可檢附相關證明,申請延期入營。
◎已取得報考大專以上院校報名收據或准考證者及經錄取者,請將報名收據、准考證及錄取
通知書影本郵寄或傳真至區公所兵役課;未錄取者,請電話連繫兵役課,俾利安排入營。
*注意事項:
徵兵流程:兵籍調查→體格檢查→抽籤→徵集入營,除徵集入營於畢業(消滅緩徵)後辦理外,其他前三項流程可能於學期(就學)中辦理,同學如須親自辦理,請於報到日前持通知單或相關證明文件至生輔組辦理公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