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一、男、女生宿舍除有二位輔導老師外每天夜間指定乙位校安人員,協助做好宿舍輔導工作。 |
| 二、配合總務處,每學期對各宿舍實施環境衛生總檢及消防設施檢測,確保住宿品質及公共安全。 |
| 三、協助清查寢室設備及申請維修。 |
| 四、公告住宿名單並繕造基本資料備查。 |
| 五、協助申請宿舍各項工讀經費。 |
| 六、辦理學生遷入及遷出作業。 |
| 七、協辦寢室登記作業。 |
| 八、指導完成學生宿舍幹部改選及經驗傳授。 |
| 九、協助宿舍成立「出外人社」,落實服務離家在外的同學。 |
| 十、協辦新任宿舍幹部講習。 |
| 十一、召開住宿生座談會並邀請相關單位列席,暢通師生溝通管道。 |
| 十二、辦理宿舍整潔打掃事宜。 |
| 十三、辦理宿舍安全巡檢工作。 |
| 十四、執行宿舍巡查及做成記錄,並呈閱學務長。 |
| 十五、辦理宿舍安全防護及消防演練。 |
| 十六、宿舍教官辦理學生宿舍申請、審查、抽籤及分配作業。 |
| 十七、辦理住宿生退宿及床位遞補作業。 |
| 十八、寒暑假辦理教師進修及學生社團營隊住宿申請。 |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