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生團體保險 102年8月1日~103年7月31日
一、每一位同學(含延修生)每學期均可參加學生團體保險(休學生有學籍也可以參加),保險費於註 冊時併收,若不參加者在開學兩週內需辦理退費手續,未繳保險費用將無法申請理賠。
二、申請保險時應備妥下列文件:
國泰人壽學生團體保險理賠應備文件
一般理賠
1.理賠申請書
2.診斷證明書(副本請蓋與正本相符章)
3.醫院收據(副本請蓋與正本相符章)
4.劃撥存摺正面帳號影本
5.學生證正反面影本
6.如有骨折另加X光片
三、申請理賠有效期限為兩年。
四、本學期辦理學生團體保險理賠之簽約公司:
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
地址: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2段6號6樓
電話:( 0 2 ) 27551399轉2319施錦樹先生
五、保險申請書 (下載)
六、102-8-1~103-7-31學生團體保險計畫(下載)
七、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實施,本校學生保險承保公司公告『收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書』
八、休學及自動放棄學生團體保險注意事項(下載)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