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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男、女生宿舍除有二位輔導老師外每天夜間指定乙位輔導教官,做好宿舍輔導工作。 (二)配合總務處,每學期對各宿舍實施環境衛生總檢及消防設施檢測,確保住宿品質及公共安全。 (三)協助清查寢室設備及申請維修。 (四)公告住宿名單並繕造基本資料備查。 (五)協助申請宿舍各項工讀經費。 (六)辦理學生遷入及遷出作業。 (七)協辦寢室登記作業。 (八)指導完成學生宿舍幹部改選及經驗傳授。 (九)協助宿舍成立「出外人社」,落實服務離家在外的同學。 (十)協助宿舍成立「出外人社」,落實服務離家在外的同學。 (十一)召開住宿生座談會並邀請相關單位列席,暢通師生溝通管道。 (十二)辦理宿舍整潔打掃事宜。 (十三)辦理宿舍安全巡檢工作。 (十四)執行宿舍巡查及做成記錄,並呈閱學務長。 (十五)辦理宿舍安全防護及消防演練。 (十六)宿舍教官辦理學生宿舍申請、審查、抽籤及分配作業。 (十七)辦理住宿生退宿及床位遞補作業。 (十八)寒暑假辦理教師進修及學生社團營隊住宿申請。 |